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人参与 | 时间:2025-07-05 20:16:48

财政部、两部量留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文明公告》。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确提前退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型企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业存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抵税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两部量留“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文明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确提前退2022年6月30日前,型企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业存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抵税

二、两部量留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文明国务院决策部署,确提前退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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